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,提起毕力格巴特尔,人们都伸大拇指。他工作勤奋,学习认真,办事踏实,严谨务实的态度,赢得了人们对他的尊敬。
毕力格巴特尔1995年从内蒙古民族师范院校毕业后,被分配到乌拉特中旗呼勒斯太苏木任教,1996年8月调入旗人民检察院工作,,同年9月被旗检察院任命为书记员。
由于他工作认真、负责,成绩突出,2000至2004年被检察院党组评为先进个人,2001年、2002年连续两年被市委、市政府评为“人民满意政法干警”,2001年被乌拉特中旗 “三个代表”学习活动办公室评为全旗“三个代表”学教活动先进个人,2000至2004年7月连续五年被旗检察院党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。2003年被旗委、政府表彰为“全旗劳动模范”,2003年、2004年连续两年被授予全市检察系统“优秀统计员”称号。
努力学习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
毕力格巴特尔同志调到检察院工作后,他感到了自己知识的不足。于是他暗暗下定决心:认真学好各项法律知识,努力工作,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政治合格、业务过硬的人民检察官。为此他制定了系统的学习计划,开始了刻苦的自学历程。在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中,他不仅细读了江总书记的讲话,还写出了7000多字的读书笔记,3500多字的民情日记、3000多字的心得体会和38000多字的调查报告。在学习中,他严格要求自己,对照检查自己,找差距,找问题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进一步纯洁自己的共产主义信念。
毕力格巴特尔在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,还系统地学习了法律知识。他从基本法律《宪法》、《检察官法》学起,看资料、记笔记,不懂的就向老同志请教。1997年报名参加了电大法律专业的学习,更加系统完整地学习了法律、法规知识,并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毕业证书。2005年他以优异的成绩拿到了法律本科毕业证。
辛勤工作 严格按法律办事
毕力格巴特尔在监所科工作期间,经常有人找到他,希望能通过他会见在押人员。每当这时他都严格按原则办事,没有发生过一次私情交易、滥用职权办理的事件,受到了单位同事和看守所干警的一致好评。由于工作的需要,1999年他调到办公室,不仅负责文件、材料的撰写,而且负责全院的统计、收发、打字等工作。办公室里人手少,事务多,对此他毫无怨言,加班加点更是常事。几年来,经他手办理的文件、材料没有一件出现问题。特别是在2003年非典肆虐的日子里。
他参加了乌拉特中旗抗击非典工作,连续4个月没有休息过,每天奔波于全旗各地堵卡、检查,哪里有“发热”病人报告,哪里就有他的身影,为全旗实现“三零”目标做出了的贡献,被乌拉特中旗 旗委、旗人民政府评为“全旗劳动模范”,被检察院党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。2005年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,他自愿加班加点帮助撰写材料,打印文件,受到单位同事的一致好评。
毕力格巴特尔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着自己,他虽然没有办过大案、要案,但正是这一点一滴平凡的小事,一件一件工作中的杂事,体现着一名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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